4月4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中足联)官方发布了两份严肃的处罚公告。这两份公告针对的是长春喜都足球队的两名队务人员,他们在比赛中因辱骂裁判员而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第一份通报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在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轮第18场比赛中,北京理工足球队与长春喜都足球队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展开激烈对决。然而,比赛进行到第90+7分钟时,长春喜都队的队务王通却实施了非体育行为,公然辱骂裁判员。裁判员根据规定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相关条款,对王通做出了如下处罚:禁止其进入体育场馆5场,并罚款人民币2.5万元。此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严格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同样,在第二份通报中,另一名长春喜都队的队务人员刘博也在比赛中因辱骂裁判员而受到了相同的处罚。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刘博同样因非体育行为被红牌罚下。委员会依据同样的规定,对刘博作出了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并罚款2.5万元的处罚。
中足联通过这两起案例再次强调,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中足联呼吁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以及所有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共同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